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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投宋风(2/3)

也许是自己立下了大功,所以在来铁骑营后他所受的待遇也不错,居然一个人住了一小帐篷。王顺坐在毯边上,短剑。在微弱的烛光下,这柄短剑闪烁着幽幽的寒光。王顺从旁边拿起那一小坛酒,拍掉泥封后,一辛辣的酒味立刻充斥着这小帐篷,他并没有去喝。而是将坛抓在手中将酒慢慢的倒在短剑上,慢慢的冲洗着上面还残留的血迹。

耶律洪基骑着飞电继续驰骋,不过不一会儿便有一匹白载着一红装的女人慢慢的追随在飞电之后,耶律洪基在上有所觉,回一看便笑了笑逐渐放慢了速,让后面的红装女人追了上来。红装丽人在据耶律洪基两距的时候从鞍上取下长弓,利落的从背后的箭筒中一支箭“嘣”的一声便中了前方二十丈远的一麋鹿!

“呵呵。这个王顺还是真有意思,以后你要好好提他,兴许不多久又是一名悍将!不过…他会识字读书吗?”

“这个属下倒是不知,不过可以问问,怎么大帅…”

“属下不敢欺瞒大帅,王顺将百两黄金留下六成分给了原来同营的士兵,又将剩下的黄金多散给铁骑营中兵士买酒,自己仅留下了不到五两!”

“哦?是真的吗?”李清坐在书案旁疑惑的问

李清摆摆手说:“以后的仗还多着呢,今后军队扩大是必然的事情,能够多搜罗些人才是十分重要的,所谓‘三军易得,一将难求’!这个王顺以某看个先锋官还是没有问题地,至于能不能成,这还是等到以后慢慢看看再说吧!”

王顺的剑势一收,帐篷内的蜡烛断成两截。上半分依然燃烧,不过是在他的剑尖上,借着剑刃上地烛光,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尺短剑接近剑柄的地方刻着两个小字──“冰封”!他将剑刃上地蜡烛放在矮几上,坐回到毯上将短剑用力的泥土中:“先生,我又了一步!”

五月,辽国静远山。

“打仗武艺好固然是重要,但若是不通智谋、不懂兵书则成就有限!”

“大帅所谋甚远,属下不及!”

铁骑营是泼喜军中李清的本,在军中的地位仅次于亲卫营,只要在里面混上段日大难不死,来便是一个中级军官了。

耶律洪基见状哈哈大笑,这个红装丽人正是他的妻萧观音,大概也是整个辽国历代所有皇后中最丽地。辽国虽然自开国君主耶律阿保机开始。命大臣制契丹文字,但相对中原来说还是比较野蛮。辽帝国廷内,一向严禁读书,他们认为读书不但浪费时间,还会把一个人的脑得太复杂,所以皇后也大都温柔不足。英有余。辽国萧皇后多能指挥千军万冲锋陷阵,过一作的卢飞,弓如霹雳弦惊”的生活。辽宗的皇后

夜已经了,但远还能够听到士兵们畅饮的笑声,铁治务虽然不是很大。但在经历过一次生死考验后,也许只有酒才能够麻痹士兵们不用去想明天的战斗。在王顺的中这里地酒哪里能够称得上是酒,不过在远离大宋的草原上,有酒就算不错了,而且并不是每个士兵都能够喝到酒,只有将领和有功的士兵才能够有酒,王顺这里也有一坛。

山谷的,一匹黑载着一个一戎装的中年男,风驰电掣一般策扬鞭,举弓中了一麋鹿,后面大队的随从立刻跟上,将猎呈送到他的面前。这个中年男便是当今大辽皇帝耶律洪基,如果王静辉在场的话肯定能够知他所骑的黑名叫“飞电”

耶律洪基生平最大的好便是打猎,王静辉虽然到现在也没有机会见见这个历史上曾经统治辽国长达五十五年的皇帝,但也知这个辽国皇帝实在是个的好材料──后世史书中关于这位皇帝的记述,通篇充斥着“辽国如鸭河”“辽主如达鲁河”等字样,要说历史上皇帝打猎上排个名词的话,耶律洪基绝对可以前三甲──在他统治时期所发生的叛都是在他打猎的时候发生的。

中地酒很快便倒了,王顺用衣襟剑人上残留的酒滴,一个纵便在这小小的帐篷中独自舞剑。霎时帐篷内寒光四起,人影和剑影混合在一起越来越快。在这狭小的空间内王顺居然还能够快速的舞剑,帐篷内地烛光如狂风中飘的一叶小舟明暗不定。

王顺对此并不在意,将郎中给的药扔到一边,从自己的包裹中取两三个瓷瓶,又是内服,又是外敷,忙活了一阵便理好自己的伤势。随后一队士兵来到王顺的营地找到他,将李清奖赏的百两黄金送到,并且促他赶快去铁骑营报到。王顺留下了一分后。将其余黄金都分给了同营地士兵,然后背起自己的包裹便走了营地。听着以前同营士兵分到黄金的笑声,王顺在帐篷只是停了下,便大步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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