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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用无数人的鲜血,才能写成的“有容乃大”啊!
度在“华夏帝国”推行的时候,有人提
过固定陪审员制度,理由是小民们不懂得法律,只会凭他们的
德
行判断。但结果在讨论之中,因为无法提
能够100%确定,绝对不会
现贪。腐现象而被否定。倘若
丁看到
前夔州百姓们组成的“陪审团”的反应时,他一定会
觉到欣
的。最少说明一
,许多事情并不像别人所说,中国的百姓们就是笨
,不
享受有民主的生活。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相对于曼弗雷德来说,他必须向“状师公会”提
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随后将引起的是议会将把这个问题提
给诸如“大。法官公会”、“律政
”以及诸如“工、农、学、商、兵”等等协会
行讨论表决。最后议会现
行立法,然后才会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
殊不知在他那个年代,有那样一
偏见,甚至造就了“
民”这样的称呼。因为没有一个法官,肯听
民的意见,也许这恰是那许多有悖于人
的判决
现的原因。例如,在他那个年代里,
女是可以卖。yín的。而且
了问题的时候,只需要振臂一呼“我父乃叉叉”,所有一切问题全
就不是问题。
当解除了诫
的月烈,带着无限的
喜朝着曼弗雷德发
jī的笑容。同时她心中也在
jī,曼弗雷德并没有
漏她的
分。打赢了官司的曼弗雷德,并没有多少喜悦。他明白他碰到的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因为《状师守则》并没有规定这样的情形,而这是一个法律冲突。
就像今天的案
,陪审团会因为他们最基本的
国主义,而有很大的可能决定月烈这个蒙古公主有罪,而不论她是不是一个间谍。倘若法官不宣判月烈的绞刑,那么面对的就一定是“华夏帝国”皇家的抗诉。即,华夏帝国皇家在认为法官作
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依法向法院提
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至于月烈,应该说她是在《华夏律》那严酷的手上,从指
漏
来的一条
命。如果不是曼弗雷德遵守《状师守则》的话,那么可以肯定,就算陪审团在侧,月烈依然会被绞死。因为“华夏帝国”皇室,将不会允许有违“中华民族基本
德准则”的判决
现。因为“华夏帝国”公民的切
受,才是“华夏帝国”皇家以及政fǔ真正会关注的事情。
“谢谢在状师,谢谢你,没有你的话…”
他们不会在意其他国家的人如何看,还是那句话,因为只有“华夏帝国”的公民才给皇室以及政fǔ
税,其他国家的人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宪法》里就规定,不允许把其他任何国家的皇室、政fǔ以及个人的利益,置于“华夏帝国”任何一个公民的损失之上。
究其原因,就是总有一批“砖家”在说,民。主是一人渐
的过程。所以一切不符合法律,甚至不符合人
的问题,都成了中国人必须包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