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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令
左右光禄大夫吏
尚书
护羌、戎、夷、蛮、越校尉
卫将军加大者,次仪同三司。
龙骧将军
征虏将军
太
仆
右第三品中
附
代尹
建中将军
金紫光禄大夫
给事
领军将军
骁骑将军
右第一品下
左卫将军
司州刺史
右第二品下
四年,省二
内
幢将。
太傅
谏议大夫
中大夫
中尹
长
校尉
大司
右从第三品中
尚书左仆
辅国将军
右第一品上
光爵
太
左右卫率
给事中
廷尉
右三将军加大者,秩次四征下。
少卿
太
家令
中军将军
建节将军
大鸿胪
大司农
太仆
太
少师
公府司
中书令
安二年正月,置驾
尚书、右士尚书。
直阁将军
都督府州诸军事
列曹尚书
太师
右卫将军
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又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
、都牧、太乐、虞曹、
舆、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骁游、五校、中大夫、散员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诸局监羽林、虎贲。
司徒
中侍中
南、北、东、西中郎将羽林中郎将
前、后、左、右军将军
太
太保
散骑常侍
司卫监
四镇加大者,次尚书令。
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
孙世袭军号。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
右从第二品上
太
太傅
诸王师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员一百人,朝请员二百人。
显武将军
太安三年五月,以诸
护军各为太守。
护军将军二将军与领护不并置。
太尉
少府
右三卿
太
中庶
中常侍
右第三品上
都督中外诸军事
尚书右仆
昭武将军
太保
曜武将军
太
左右詹事
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位在,三司上。
太
少傅
勇武将军
给事黄门侍郎
立忠将军
太
率更令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诸开府
光禄勋
右从第二品下
右从第三品下
御史中尉
秘书丞
骠骑将军
员外散骑常侍
右第二品中
太
少保
都督一州诸军事
通直散骑常侍
司空
右第一品中
尚书右丞
尚书令
仪同三司
立义将军
镇军将军
抚军将军
监军
公府
前、后、左、右将军秘书监武卫将军
领军
中给事
右从第三品上
四征加大者,次卫将军。
屯骑校尉
右东
三师
右从第一品上右从第一品中右从第一品下
太
太师
恢武将军
四平加大者,秩次护军下
护凶
、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太中大夫
特
右第二品上
卫尉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疑
右从第二品中
右三师
十五年七月,置司仪官。
都督三州诸军事
镇远将军
大长秋卿
中书监
步兵校尉
宗正
太
庶
国
祭酒
立节将军
太和二年五月,减置候职四百人,司察非违。
下大夫
城门校尉
延兴二年五月,诏曰:“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
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五年九月,置监御曹。
四安加大者,秩次三少下。
右第三品下
右东
三少
凡将军三品已下、五品已上加大者。
安远将军
光禄大夫银青者
自太祖至
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
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
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今列于左,勋品、
外位卑而不载矣。
护军二职若侍臣带者加中。
太常
大将军
右三公
右三将军
建远将军
右六卿
声校尉
将作大匠
越骑校尉